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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
关于不良资产核销鉴证服务(会计师事务所)项目的
采购招标邀请函(第二次)
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出版社)因业务开展需要,现针对不良资产鉴证服务(会计师事务所)项目的合作企业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投标。
一、项目情况和要求
1. 项目情况
项目名称 | 项目预算金额 | 服务时间 | 不良资产概况 |
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关于不良资产核销鉴证服务(会计师事务所)项目 | 8万元 | 20天 | 项目所涉主要包括2020年12月31日之前原材料、无销售价值的库存图书和库存商品-待处理流动资产等不良资产,预估原码洋+原值金额约为2600万元。 |
2. 项目要求
中标企业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时间内,针对出版社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良资产,完成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等方面的合理性审核,并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和《上海海事大学所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内部控制制度》(沪海大资〔2024〕119号)要求的鉴证意见书。
二、投标企业资格要求
1. 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)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,具有参与本次比选相应的经营范围。
2. 参选人财务资产状况良好;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,且无重大金融、财经违法行为。
3. 参选人具有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》。
4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需提交材料及要求
1. 投标文件
投标文件模板见本邀请函附件,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:
(1)授权委托书
(2)参加比选函
(3)报价表
(4)参选人基本情况
(5)工作总体方案
(6)项目管理及项目人员安排
(7)服务承诺及奖罚措施
(8)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
(9)报价承诺书
2. 投标文件数量及装订:正本一份,副本四份;装订要求牢固,尽量采用胶装方式。
3. 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须明确注明“正本”或“副本”字样,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,以正本为准。
4.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在封面或扉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5. 电报、电话、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。
6. 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,须在封口处加投标单位盖公章,且要求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、投标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
四、评审要素及分值
五、其他
1. 采购人不举行开启投标文件及唱读报价的仪式,所有投标文件在比选委员会在场的情况下开封和比选。
2. 投标送达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图书馆B5楼516室,王老师,15618485802。要求用顺丰快递,且须在快递发出后的2日内将快递单号、投标单位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cbs@shmtu.edu.cn。
3. 投标截止时间(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):2024年10月14日
4. 中标结果将通过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出版社提出书面质疑。
5. 公示期结束后,出版社向中标参选人发出中标通知,双方须于7天内订立书面合同。
6. 联系人:王老师;联系电话:021-38284923;电子邮件:cbs@shmtu.edu.cn。
附件:投标文件模板
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
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关于不良资产核销鉴证服务(会计师事务所)项目的采购招标邀请函(第二次).docx
上海浦江教育出版社关于不良资产核销鉴证服务(会计师事务所)项目的采购招标邀请函(第二次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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